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总结并推广我市中职学校教学改革经验,发现,培养教学新秀,推进我市中职教师教学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根据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关于教学评优的有关规定及省中职教学评优的有关要求,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于2013年10月10日组织开展全市中职教师教学评优课活动。此次参评优质课教师的申报条件:1. 热爱中职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责任心强、深受学生的欢迎和好评。2 .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加校级以上教科研活动,在本校同专业(学科)教学改革中其引领作用。3.有3年以上中职教学经历,教学水平在本校同学科(专业)教师中具有代表性。4.曾获得校级观摩课(或校级一等优秀课)证书。5.积极参加“十一五”期间本学科继续教育培训。本次评优活动的获奖教师,由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颁发市一等奖优秀课证书及市优秀课证书。获“一等奖优秀课证书”的教师,其指导教师可获得“优秀课指导证书”我校刘海杰 ﹑关红﹑杨 春艳﹑程艳娇四名教师经过精心准备于11月25日在我校参加了此次评优课比赛,比赛结果12月下旬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