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经研究,定于2015年 4月上旬举办2015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大赛时间:2015年4月中旬。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30日(各赛项具体竞赛时间、地点将在“辽宁省职业教育效率平台”和“辽宁技能大赛网www.lnjndsw.com”上通知)。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主办,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承办。成立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辽宁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三、竞赛项目及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共设赛项103个,其中:中职组赛项45个,高职组赛项54个。中高职教师组4个项目。中、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在校学生。教师组参赛对象为学校在编教师。
四、竞赛命题
本次大赛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方案,参照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命题。命题难度原则上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为标准,中职组、高职组分别命题。命题范围详见《2015年辽宁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各专业大类项目实施方案》。
五、奖项设置
1.参赛选手奖
根据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参赛人数(组)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由辽宁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
2.指导教师奖
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相应证书。
3.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分别以省辖市和高职高专院校为单位分别设置,根据其选手在省赛中获得奖项的等次和数量计算总分,进行排序。优秀组织奖取前6名,高职高专院校优秀组织奖取前10名。
根据省级比赛的结果,将选拔部分专业优秀选手代表我省参加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六、组队与报名
各市教育部门、各高职高专院校分别负责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高专院校指定一名同志负责大赛报名工作,各市务于2015年3月30日前将参赛选手材料报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7号甲省社会主义学院610室)。3月15-16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七、要求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需立即着手组织部署,认真落实技能大赛“提高学生技能,促进教学改革”的要求,形成全员参赛、层层比赛的局面,妥善处理好普及与提高,技能比赛与教学活动的关系,避免出现重视选拔少数选手参赛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影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动员,抓紧时间组织预赛。
联系人:谢宝善 024-86697611 024-66684885
附件:
1.2015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
2.2015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比赛项目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