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省内各高等职业院校,各培训基地: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职业教育强省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和《辽宁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全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教师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经研究决定,2015年度我省将继续组织开展省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为相关专业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改革成果、教育技术应用、专业课程的新知识、新内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各类培训具体内容请见各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
二、 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省内各高、中等职业院校专任教师,原则上为现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的骨干教师或相关专业带头人。参培教师原则上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个别项目除外,见附件2),每校申报各培训基地项目参培人员,每项目限2人(含)以下申报。
三、 培训形式和时间
培训工作由我省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及省教育厅指定的院校具体承办,培训形式为脱产集中学习,培训时间见各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四、 培训考核
学员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由辽宁省教育厅和承办单位共同颁发培训证书,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五、 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省承担,参加培训教师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培训经费由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专项经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个人承担。
六、 培训报名
1. 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5月15日。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负责组织所属参培教师报名工作。此次采用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各级审核。网上报名、审核有关流程,省教育厅已对各单位进行了培训,具体操作请参考登录页面的学员手册。 报名网址:http://www.gytaobao.cn:9010/lnszpx/
2. 我厅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各类培训教师的名单,各市教育局,省内各高等职业院校及申报教师可以网上查询批复情况。
3. 原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按属地化原则,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报名。
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辽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李丹
联系电话: 024-22716904 18624081539
附件:
附件1.2015年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汇总表
附件2.2015年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方案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