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学会、各县区、企事业单位科协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抚顺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抚科协发〔2008〕5号)文件规定,为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适应新常态,主动担当新作为,开展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自主创新,促进学科发展,促进人才成长,努力开创幸福美丽抚顺新局面,市科学技术协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5年抚顺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成果类别
成果包括理、工、农、医和交叉学科类的学术论文类、学术著作类(不含教材)。
二、参评对象
我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领域科技工作者。
三、申报时间
2015年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截止日期2015年4月20日。
四、申报程序
由各市级学会、各县区、企事业单位科协统一报送至市科协学会部。没有基层科协组织的单位,应尽快建立基层科协组织,或由单位组织人事或科技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报送。
五、申报要求
1、申报的成果为2013年1月1日以后撰写、发表和出版,版权单位和第一作者为我市地域。
2、每项申报成果需填写申报表1份,并按《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表》(见附件)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用A4纸复印,并加盖认定部门印章,附在申报表后方可生效。
3、发表的论文类成果要将复印件(包括内容和版权页)由上报单位认定并盖章。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按期刊发表论文的格式要求撰写上报(题目、作者、摘要、正文、参考文献)。
4、以外文形式发表的申报成果,需有中文标题及简介。
5、学术著作必须是出版社正式出版。著作类成果申报需附原著作一部。
6、每位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可申报1项成果。参评成果要按顺序注明作者,不可超过4人。
六、评选程序
市科学技术协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成立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简称市评委会),进行评审工作。评审过程分资格审查、初评、交叉复评、评委会最终审定、公示等程序,按评选标准最终评出一、二、三等奖。评审委员会负责颁发获奖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徐 力 52425332
王启研 52428635
电子信箱: fskx2013@163.com
通讯地址:市科协学会部 抚顺市浑河南路中段36号
邮政编码:113008
文件及表格下载地址(市科协网站):http://www.lnfsskx.org.cn
附件:
1. 抚顺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表.doc
2. 申报成果格式规范.doc
抚顺市科学技术协会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5日
主题词:评选 学术成果 通知
共印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