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广大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法制观念,强化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树立学校文明形象,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成立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语委办)设在教育教研室,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教育教研室主任刘昱红担任。
附件1: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
附件2: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语言文字规法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语委办)主要工作职能
附件1
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及各种规范标准。
三、组织开展,实施语言文字法规、规范标准的宣传活动。
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监督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
五、负责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负责语言文字规法化工作的检查、监督及奖惩工作。
七、完成上级业务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二
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语言文字规法化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语委办)主要工作职能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具体贯彻落实工作。
二、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及总结,并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
三、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宣传、普及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建立逐步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档案。
五、加强语言文字培训工作,指导全校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生活中推广普通话和规范使用汉字,强化训练,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六、负责日常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和协调、联系工作。
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