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教科规办字[2012]7号
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
???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2012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者须围绕贯彻落实《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立足破解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如发展学前教育、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协同创新等),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
为避免交叉重复立项,提高教育科研工作效益,本年度将限制研究领域过窄的教改类课题立项。
二、课题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者须有2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推荐。
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三、每个课题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不含二个)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不得少于8人,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四、课题申报者应如实填写《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简称《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并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责任。
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3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六、课题申报实行二级管理制度。其中:基础教育系统及市属其他机构的课题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核后统一报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厅直部门的课题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初审合格的课题进行汇总,填写《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简称《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的材料包括:《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须含原件1份);《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一式3份(须与申请评审书分开装订);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提前发送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用邮箱(电子邮箱:86903499@163.com)。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七、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其中: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厅直部门的课题申请材料报送时间为2012年7月9—10日;
基础教育系统及市属其他机构的课题申请材料报送时间为2012年7月11—12日。
八、课题申请材料报送地点为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49号603房间,邮编:110034)。
咨询与联系电话:024-86900771(王群杰)、024-86896402(袁跃、张德诚)、024-86903499(苗青)
附件:
1.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立项课题通知 附件下载
2.《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 附件下载
3.《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下载
??????????????????????????????????????????????????????????????????????二0一二年六月十一日